办理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和服务评估sc1级条件,1、企业成立一年以上(系统集成年收入200万以上,纯软件开发或运维企业年收入150万以上),2、有2名项目经理(现在都用这个的,PMP证书、IPMP证书、建造师证书、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、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等),3、***人员10人以上(须含项目经理2人),4、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上,工资薪酬要60万以上,4、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上,工资薪酬要60万以上
VX;133-------四二捌五----2518
服务区域:广东省、广州(天河、萝岗开发区、黄埔开发区、南沙新区、番禺、花都、从化、增城、越秀、白云)、珠海市、中山市、江门市、佛山市、惠州市、东莞市、深圳市、肇庆市、云浮市、茂名市、湛江市、清远市、韶关市、梅州市、汕头市、潮州市、河源市、揭阳市、阳江市
全国各省、市、自治区:广东省、海南省、福建省、湖南省、四川省、重庆市、贵州省、云南省、广西省、湖北省、河南省、山东省、河北省、陕西省、山西省、浙江省、江苏省、辽宁省、黑龙江省、吉林省、上海市、天津市、北京市、甘肃省、西藏、安徽省、青海、宁夏
申请流程
1、申请企业自主选择评估机构,提交评估申请;
2、评估机构确定受理评估后,与申请企业签订评估合同;
3、申请企业向评估机构提交评估资料,评估机构进行文件评审;
4、文件评审通过后,评估机构实施现场评估;
5、现场评估结束后,评估机构做出机构推荐的评估结论,出具评估报告;
6、评估机构推荐为CS1级(初始级)、CS2级(基本级)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,报评估工作部备案审查通过后,得出最终评估结果;初次申请级别不得高于CS2级(基本级)。证书有效期内,达到一定的年限和能力要求,可以逐步进行升级,不可跨级别申请;
7、评估机构推荐为CS3 (良好级)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,由******会定期召开***评议会,对申请企业满足能力要求的真实性、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复核并评议,得出最终评估结果;
8、评估机构推荐为CS4级(***级)、CS5级杰出级)评估结论的申请企业,由******会定期召开***评议会,申请企业现场答辩(再评估时不需要现场答辩)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