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
一、需要文件:
1、申请人有效证件
2、申请人签署商标代理委托书(书式二十二)
3、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申请书(书式十)
二、审查流程
1、形式审查(1个月左右)
2、发文要求被撤人提供使用证明(2个月)
3、对使用证明进行审查(6-9个月)
4、发出撤销的决定发文¨
三、费用
¥2500元/件
四、联系方式
深圳市法智知识产权顾问有限公司
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北环路4013号莲丰大厦18A
联系人:罗小姐
直线:0755-23908849
手机:13418581243
QQ:403050829